顾客食道撕裂 法院裁定无骨鸡翅可带骨头

一名顾客在一家餐馆食用所谓的“无骨”鸡翅后食道撕裂,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裁定,顾客不能认为这些鸡翅完全没有骨头。

在布鲁克伍德的 Wings 餐厅用餐时,迈克尔·伯克海默 (Michael Berkheimer) 正在享用一些配有帕尔马干酪蒜酱的无骨鸡翅,突然感觉喉咙里有东西卡住了。

在经历了三天的不适和频繁呕吐后,伯克海默寻求医疗救助,并被告知一块来自鸡的骨头刺破了他的食道,导致感染。

在发现餐厅宣传的“无骨鸡翅”中仍含有骨头后,伯克海默对餐厅提起了诉讼。他的诉讼对象还包括供应鸡翅的农场和供应商公司,而不仅仅是 Wings on Brookwood。

俄亥俄州南卡罗来纳州规定无骨鸡翅可以有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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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裁定:“无骨”鸡翅不能完全不含骨头。

尽管他有理有据,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还是做出了不利于他的判决。最高法院以 4 比 3 的微弱优势裁定,“无骨”是一种烹饪方式,餐厅顾客应该注意,鸡肉中偶尔会有骨头。

根据法官约瑟夫·T·迪特斯的说法,如果食客在菜单上看到“无骨鸡翅”,他们不会认为餐厅保证食物中没有骨头。同样,如果有人点了“鸡手指”,他们会明白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吃到鸡手指。

尽管迪特斯做出了上述声明,但他的法官同事们并不完全同意,反而批评他的推理“完全是一派胡言”。

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裁定无骨鸡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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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亥俄州最高法院对该裁决产生了很大分歧,一些人称该裁决“完全是胡说八道”。

迈克尔·P·唐纳利法官提出了一个问题:当这个国家的父母给年幼的孩子吃无骨鸡翅、鸡柳、鸡块或鸡手指时,他们真的预计鸡肉里会有骨头吗?当然不会。他断言,“无骨”一词在所有理性的人的理解中都普遍意味着“没有骨头”。

法官在食品问题上做出令人惊讶的裁决并不罕见。2024 年 5 月,印第安纳州一名法官宣布玉米卷和墨西哥卷饼都可以被视为三明治,引发了一场轰动,并在网上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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