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者郑恩地未获宽恕:50 岁女子上诉被驳回,判决有罪

9 月 5 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 1-2 部对检察官的上诉和被告人赵女士的上诉做出了判决,赵女士因违反跟踪法而面临指控。

在初审中,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以罚款十万韩元、120小时社区服务、40小时预防跟踪犯罪教育。上诉中维持了这一判决。

赵女士被指控在 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期间通过短信和社交媒体向郑恩地发送了 544 条信息。这些信息中包括“你愿意接受我作为你的仆人和伴侣吗?”之类的询问。2020 年 5 月,赵女士在担任送货司机期间,涉嫌跟踪郑恩地,从 KBS 总部一直跟踪她骑摩托车到首尔江南区的一家美发沙龙。此外,2021 年 7 月,赵女士因在郑恩地住所外徘徊而被捕。

郑恩地缩略图

尽管郑恩地的经纪公司已警告她并承诺停止与她的交流,但赵某仍坚持自己的行为,促使经纪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对她提起法律诉讼。在郑恩地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宣布停止使用 Bubble 应用程序后,赵某恢复了通过 Instagram 发送消息。

审判法院强调,“被告发送的信息内容超出了粉丝表达支持、兴趣和喜爱的常规范围。尽管受害者使用 Instagram 和 Bubble 应用程序进行公开互动,但这并不等同于同意任何形式的联系或接触。”此外,法院指出,“被告行为的严重性非常严重,受害者承受了相当大的情感创伤、痛苦和恐惧。被告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意,并继续否认这些指控。”

赵某某成功避免了牢狱之灾,她否认了指控,并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这引发了检察机关对二审的上诉。

来源:道姆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