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下午,闵希珍做客YouTube频道《金英大的音乐学校》,分享了对最近司法动态的看法。
同一天早些时候,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50民事部门驳回了闵熙珍上个月13日针对HYBE公司提出的强制执行投票权的临时禁令。
驳回诉讼是指未经正式裁决而结案,通常是因为诉讼不符合法律标准或法律规定的规定。
法院在解释其决定时表示:“尽管 HYBE 指示董事会投票支持 Min Hee Jin 的 CEO 任命,但董事会成员在做出决定时必须履行谨慎义务。这不能解释为他们在法律上有义务遵守 HYBE 的指示。因此,批准禁令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使临时申请毫无根据,因此不合适。”
针对这一判决,闵熙珍参加了一场直播,她表示:“这不仅仅是对与错的问题,即使取得胜利也具有挑战性。法律的复杂性有时感觉就像仅仅是技术问题。我之前获得了一项支持股东协议的临时禁令,但我发现自己对 HYBE 和 ADOR 是否真的是一个实体感到困惑。”她进一步声称:“我提出禁令的动机源于想要确认我的正直和清白。我感到必须走这条路,直到所有选择都用尽。与 HYBE 的断言相反,我的意图从未放弃。”
闵熙珍接着补充道:“我也很好奇这是否会成功。就连我的法律顾问也指出,这种诉讼没有先例,估计我成功的可能性只有 10-20%。从我的角度来看,这是 HYBE 重新考虑的机会。由于我很难让步,我想知道以这种方式退出是否能让我的自尊心接受结果。”
另外,董事会将于30日下午召开,审议闵熙珍连任ADOR代表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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