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HYBE的一名员工在网络论坛Blind上发布了一篇关于HYBE与唱片公司ADOR代表闵熙珍之间的纠纷的文章。同一天,闵熙珍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交了禁令申请,以阻止HYBE行使投票权。
尽管面临被免去CEO职位的威胁,闵熙珍仍在努力阻止HYBE召开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权。4月29日,她向西区地方法院提交了推迟会议日期的申请,但她的申请被驳回。
HYBE相关人士在交谈中表示,“你们一边指责别人作弊,一边又在进行欺诈行为”。还提到,“你们先是在记者招待会上要求对质,然后又要求延长审计时间,现在又试图妨碍投票权的行使?”事实上,当HYBE要求闵熙珍提供审计信息时,闵熙珍拒绝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拖延,据透露,闵熙珍要求 HYBE 将她持有的 18% ADOR 股权的看跌期权从 13 倍提高到 30 倍。虽然 HYBE 最初出价 1000 亿韩元,但闵熙珍坚持要求更高的金额,即 300 亿韩元左右,理由是这准确反映了新人才培养的价值。
闵熙珍向HYBE提出请求,要求其独立行使NewJeans的专属合同。在娱乐界,艺人被视为公司的财产,因此不可能由CEO或特定高管单独持有和执行专属合同。终止艺人的专属合同的决定应由董事会做出。
尽管闵熙珍此前声称她的目的不是钱,但她现在面临着几项与这一说法相矛盾的指控。这些指控包括她涉嫌为尚未出道的男子组合索要大量金钱,以及她要求终止 NewJeans 的独家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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