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鄭恩地的人毫不留情:50歲女性上訴被駁回,有罪判決得到確認

9月5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部1-2判決駁回檢察官的上訴和被告趙女士的上訴,趙女士面臨違反跟蹤法的指控。

在初審中,趙女士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並處以 10 萬韓元罰款、120 小時社區服務和 40 小時防止跟踪教育。這項決定在上訴中得到了確認。

Cho女士被指控在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間透過簡訊和社群媒體向Jeong Eun-ji發送了544條訊息。據稱,2020 年 5 月,曹在擔任送貨司機期間,跟踪鄭恩地的摩托車,從 KBS 總部前往首爾江南區的一家美髮沙龍。此外,2021年7月,趙因在鄭恩地住所外徘徊而被捕。

鄭恩地縮圖

儘管受到鄭恩地經紀公司的警告並承諾停止通訊,但趙仍堅持自己的行為,促使該公司於 2021 年 8 月對她提起法律訴訟。 Bubble 應用程式時,Cho 繼續透過Instagram 發送訊息。

初審法院強調,「被告發送的訊息內容超出了粉絲傳統的支持、興趣和喜愛的表達方式。儘管受害者利用 Instagram 和 Bubble 應用程式進行公眾參與,但這並不等於同意任何形式的接觸或接觸。此外,法院也表示:「被告的行為十分嚴重,受害者承受了相當大的情感創傷、痛苦和恐懼。被告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意,並繼續否認這些指控。

成功避免入獄的趙女士否認了這些指控,並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導致檢方對二審提出交叉上訴。

來源:道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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