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HYBE子公司Ador在其網站上發布了一份題為《Ador公告》的官方聲明。
在回應李賢建律師批評HYBE的文章時,阿多爾表示:“我們要求發表反駁”,並進一步指出,“這是為了維護企業價值和藝人知識產權而行使反駁權。 ”
Ador 強調,“更換執行長的決定完全屬於 Ador 董事會的權力”,並補充說,“董事會保留根據其管理層判斷隨時更換執行長的酌處權。”
該公司對此表示遺憾,並表示“僅根據特定律師的陳述,針對爭議一方進行批評,沒有向我們詢問,也沒有提供反駁的機會。”
阿多爾表示,李賢建律師在一項禁令訴訟中擔任前執行長閔熙珍的法律代表。阿多爾敦促與該公司相關的媒體報道應「確保對公正報道進行反駁的權利」。
此前,12日,新大律師事務所李賢坤律師分享了他對HYBE和閔熙珍之間持續不斷的內部衝突的見解。
他透過他的個人帳戶聲稱,“HYBE 繼續對閔熙珍提出法律問題,包括貪污指控、公司收購和性騷擾掩蓋,不是為了達成解決方案,而是延長這些法律糾紛。”
他進一步批評了 HYBE 的行為,並表示:「他們打著爭議的幌子,不顧法律地運作。這讓人想起黑幫般的戰術。我並不積極看待這種濫用法律的行為。隨後多家媒體根據李的言論報導了HYBE和閔熙珍之間的內部衝突。
同時,自4月以來一直與HYBE發生衝突的Ador前執行長Min Hee-jin在上個月27日的董事會會議上被解職。對此,就連先前在衝突中保持中立的NewJeans成員也在直播中呼籲她回歸。
此外,HYBE執行長李在相在12日的股東大會上表示,“雖然可能需要時間,但我們正在按照原則冷靜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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