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法律界報道稱,7月9日仁川地方法院刑事14庭(孫承範法官主持)終審時,檢方請求對A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和大麻的麻醉藥品管制法。
檢方在提出量刑建議時考慮了 A 之前的毒品相關定罪記錄。
A 先前曾因毒品相關犯罪六次被定罪,去年 3 月至 8 月期間,他被指控三次使用或吸食 philopon、氯胺酮和大麻。
另一起案件則涉及去年9月對A某敲詐李善均3億韓元的指控。
在敲詐勒索指控的初審中,A駁斥了勒索指控,並聲稱:“我只是通知李善均,我被黑客勒索了。”
同時,李善均於去年12月27日因吸毒指控接受警方調查時死亡。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