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 HYBE 的要求,首爾西區法院打算將原定於 4 月 30 日下午 4:35 召開的特別股東大會的審查日期提前,以解僱 ADOR 的 Min Hee-jin。
據法律界人士透露,閔熙珍團隊於29日,即預定審查的前一天,透過律師事務所提交了更改會議日期的請求。據報道,這是由於準備時間不足等原因。
儘管被詢問,法院方面尚未宣布是否接受變更請求的決定。但經確認,HYBE 和 ADOR 雙方均未收到任何已批准的變更通知。
HYBE 的一名代表證實,“我們已獲悉該活動將按西區地方法院的計劃進行,但我們尚未收到任何變化的通知。”
相反,ADOR 宣布決定不出席 HYBE 發出的董事會會議傳票。
22日,HYBE以試圖收購為由,要求召開董事會會議以更換ADOR管理階層。儘管沒有收到 ADOR 的回應,HYBE 仍於 25 日向法院提交了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申請。
通常,法院會在安排審查日期後大約三週做出有關許可狀態的決定。如果法院通知他們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則臨時股東大會將在通知後 15 天舉行。據透露,HYBE打算在未來1至2個月內更換管理階層。
此資訊的來源是Daum。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