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前偶像組合成員A被首爾西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法官洪多善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此外,A 還被勒令完成 40 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計劃,並在三年內禁止在涉及兒童、青少年和殘疾人的機構工作。
由於潛在的潛逃風險,法院下令立即拘留A。
據稱,A 於 2022 年至 2023 年間透過無聲攝影機應用程式秘密記錄了 18 次性接觸事件以及其伴侶 B 的私密身體部位。
據報道,A建議B在發生性行為時戴上眼罩,同時偷偷錄製場景。還發現,A利用靜音攝影功能,在不易察覺的地方安裝了攝影機。
在發現非法錄音後,A澄清自己是出於好奇才這麼做的,並表示:“我天真地以為我會獨自謹慎地觀看它們。”
法院以非法拍攝受害者裸體的行為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錄影片段未被分享以及 A 先前沒有類似罪行為考慮因素。
據報道,兩名因A某非法拍攝而受害的女性已要求嚴懲。
2017年,A以五人偶像團體的成員出道,但在2019年,他們因健康問題不得不暫時停止活動。
這些資訊可以在 https://v.daum.net/v/20240830113152138 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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