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正音「誤認情婦」法律問題以「撤訴」解決

黃正音「誤認情婦」法律問題以「撤訴」解決

根據Newsen 1月15日報道,A公司對女演員黃正音提起的誹謗訴訟已正式撤回。去年 6 月,社群媒體對 A 的身份產生了誤解,導致 A 被認為是情婦,並因此採取了法律行動。

黃正音

去年4月,黃正音在社群媒體上分享了一張來自A的貼文的截圖,上面寫著:「醜女人,請嫁給英敦。你就不能離婚去曼谷嗎?此評論引發了人們的誤解,認為 A 與黃正音的配偶李英敦有戀愛關係。不過,A澄清說,「李英敦」指的是一位不在公眾視野中的朋友。引起軒然大波後,黃正音承認了錯誤,並表示:“我把一個無關的人誤認為是我丈夫的情婦。”儘管 A 道歉並努力調解,但她仍繼續提起訴訟。

黃正音經紀公司發言人向Newsen表示,「A現已撤回訴訟,並達成友好解決方案。有關撤回時間的具體細節尚未確定。

同時,黃正音於2016年與前職業高爾夫球手李英敦喜結連理,是兩個兒子的母親,她透露了截至去年2月正在進行的離婚程序。她繼續擔任 SBS Plus 和 E 頻道綜藝節目“因為我是獨行者”的固定聯合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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