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MAMOO 華莎因涉嫌“淫穢”節日表演而收到民間團體的投訴。隨後,律師解釋了偶像可能受到的處罰。
MAMAMOO 華莎在“不修邊幅”的節日舞台後被指控“公共猥褻”
5月12日,華莎作為tvN綜藝節目《路上的舞後》的一部分,登上了成均館大學慶典的舞台。當時,她表演了“Don’t”(feat. Loco),並做了一個手勢舔她的手指並將其放在她的私處表面。
見狀,民間團體解釋道:
“這本身就是一種猥褻行為,足以給目睹此事的公眾帶來恥辱和厭惡。
大學祭現場是眾多民眾聚集的場所,名人華莎的行為屬於犯罪行為,對目睹此事的民眾和青少年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隨後,網友們的反應褒貶不一,不少人一致認為這個節日“有些明目張膽超出常規”,“由於這是一個不特定的人可以看到的活動,因此節日的級別需要調整”。人數。”
不過,很多人表示,大學祭不是問題,因為它是成年人的節日。他們補充說,這是一個通常會展示大膽表演的舞台。
華莎會因“大膽”表現而受到懲罰嗎?律師出具意見
爭議中,人們好奇該投訴是否會受到法律制裁,華莎是否會受到法律制裁。
有媒體稱,“公然猥褻罪”實際上是為了懲罰刑法第245條對不特定人數實施猥褻行為的人而設立的。
這裡的“淫穢行為”是指刺激性慾、誘發性興奮、損害正常性羞恥感、違背性道德觀念的行為。
首爾體育解釋說:
“然而,鑑於過去的先例,很難將華莎的案件視為刑事處罰問題,例如過度曝光或表演色情。”
一位刑事律師也對此進行了討論。
“如果暴露引起性興奮和羞恥,那就是表演色情犯罪。但既然發生在大學祭上,‘表演’是被認可的,但很難說華莎的表演有刺激大眾性慾的‘淫穢’行為。”
律師補充道:
“特別是表演色情犯罪很難適用,因為最高可判處一年監禁。確實很難說本案符合表演淫穢物品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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