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因喜歡 aespa 的冬天而羞辱我,我想離婚”

“我的妻子因喜歡 aespa 的冬天而羞辱我,我想離婚”

最近,匿名職場社區 Blind 上分享了一篇帖子,標題為“我和妻子意見不合,如果我錯了,請指出。”

35歲的上班族A與小他3歲的妻子住在一起。 A坦言:「我是aespa《Winter》的粉絲。雖然我不參加他們的演唱會,也不用她的照片作為我的電腦背景,但如果有人問我‘你喜歡哪位偶像’,我只會回答‘我是Winter的粉絲’。

埃斯帕冬季
網友們

在聽完 aespa 即將發行的完整專輯中的預告歌曲後,他問妻子是否應該買一張。他解釋說,自從中學時代買了BoA的盒式磁帶以來,他就沒有買過專輯,但他仍然認為自己是粉絲。

儘管反應出乎意料,他的妻子還是扮了個鬼臉,表示厭惡,並指出兩人相差十多歲。

鄭東元

A對她的評論感到惱火,回答道:「你媽媽是Trot歌手鄭東元的粉絲並跟隨他,這也很噁心嗎?」隨後他的妻子嚴肅地回應,質疑他的話。

A 的婆婆因參加鄭東元的所有國內和國際音樂會而聞名,經常圍繞他的表演協調家庭聚會。作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她還定期陪他參加簽名活動。

從那天起,他的妻子就一直質問他:「為什麼你會喜歡比自己小10歲的偶像呢?你是色狼嗎?作為報復,A回擊說:「你媽媽也不例外。」導致家裡氣氛緊張。

一位網友表達了自己的不滿,他說:「我很生氣,想買10張aespa的完整專輯,然後把它們放在客廳裡。但我已經有了孩子,所以離婚不是一個選擇。我該採取什麼行動?

網友看完報道後,紛紛批評A妻的言論。他們表示,雖然感到嫉妒是可以理解的,但她的言論有些過分。也有人指出,與比自己大10歲或比自己小10歲的人結婚的情況並不少見。此外,他們還為A的行為進行了辯護,稱他只是表達對名人的崇拜,這並沒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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