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政部定於 5 月 17 日進行審訊,以回應執行長 Min Hee-jin 對 HYBE 提出的禁令。
ADOR法人代表世宗律師事務所7日表示,“HYBE要求股東大會解除閔熙珍首席執行官兼執行董事職務的請求違反了股東協議的條款。”
「由執行長 Min Hee-jin 提出的針對 HYBE 的禁令,旨在阻止就解僱執行長兼內部董事 Min Hee-jin 行使投票權。這樣做是為了保護股東之間合約的履行。此外,敏熙珍已申請臨時措施,以維護 ADOR 及其藝人 NewJeans 的企業價值,因為 HYBE 對她違反信任的指控毫無根據。
同時,HYBE 從執行長 Min Hee-jin 和 ADOR 董事會獲悉,他們將於 5 月 10 日上午在首爾召開董事會會議。本次會議的主要議題是組織召開股東大會。 ADOR 董事會現任成員包括執行長 Min Hee-jin、副總裁 Shin 和資深創意總監 Kim。
儘管只持有 ADOR 的少數股權,但如果召開股東大會,HYBE 有權將執行長 Min Hee-jin 撤出董事會。然而,執行長 Min 已採取行動保護自己的地位,提出禁令,阻止 HYBE 行使其投票權。
HYBE 指控女執行長 Min Hee-jin 試圖獲得公司控制權並破壞信任,導致兩方之間發生衝突。 4月25日,該公司向首爾龍山警察局以濫用職權為由對CEO Min提起訴訟。鑑於民眾對該案的強烈興趣,警方表示打算加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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