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升基法》通過:娛樂機構須揭露收入結算情況

《李升基法》通過:娛樂機構須揭露收入結算情況

9月5日,國會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了《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修訂案。隨後將其轉交給立法和司法委員會。

這項修正案被稱為“李升基法”,要求娛樂公司披露收入結算訊息,即使藝人沒有明確要求。該法案在第21屆國會文化委員會獲得通過,但由於立法任期結束,未能通過司法委員會。

第21屆議會提出的最初法案規定,收入揭露應至少每年一次,而目前的法案則授權總統透過法令確定揭露頻率。

李升基

相較之下,李升基自2022年以來一直與前經紀公司Hook Entertainment就和解金問題陷入糾紛。和解」的指控。

最終,Hook與李昇基達成和解,賠償金額為54億韓元(約400萬美元),其中包括先前未支付的款項29億韓元(約210萬美元)和12億韓元(約90萬美元) 。

胡克還發起了一項法律訴訟,以核實是否存在任何額外債務,而李升基則聲稱該公司仍欠他更多的廣告收入。

Daum 上的一篇文章參考了原始資料,討論了當前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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