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城東警察署今天(4日)表示,上月26日,MAMAMOO華莎因涉嫌公開表演猥褻行為(공연음란죄)被學生家長人權保護團體舉報,因此做出決定。表示“沒有任何懷疑” 。決定不予送審。
警方將華莎作為被告傳喚,調查表演內容和過程。在綜合研究相關人員的陳述後,他們發現很難認定華莎涉嫌犯罪。
5月12日,華莎在成均館大學慶典上拍攝了《DANCE Singers》。在表演《Don’t Give》時,華莎叉開雙腿蹲在地上,然後用舌頭舔了舔右手,然後將其放在自己身上。私人部分。她在網路上受到嚴重負面評論,並捲入「煽情表演」的爭議。
學生家長人權保護組織認為,華莎的行為讓人聯想到變態的性關係,足以引起目睹者的羞恥和厭惡。今年6月,警方舉報了華莎。此後,華莎繼今年7月接受警方調查後,上個月以被告身分接受警方約3小時的調查。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