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熙珍向 HYBE 請求擁有並行使 NewJeans 合同

5月7日,HYBE的一名員工在Blind線上論壇上發布了一篇關於HYBE與品牌ADOR執行長Min Hee-jin之間糾紛的文章。同一天,閔熙珍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禁令請求,以阻止 HYBE 行使其投票權。

儘管面臨被免職的威脅,Min Hee-jin 仍在努力阻止 HYBE 召開股東大會並行使其投票權。 4月29日,她向西區地方法院提出延後會面日期的請求,但遭到拒絕。

min hee jin

談話中,HYBE員工表示,「你指責別人作弊,而你自己卻在搞欺騙行為。」該員工還提到,「你一開始要求在發布會上對質,後來又要求延期事實上,當HYBE 要求進行審計時,Min Hee-jin 拒絕提供資訊資產。

經過一段時間的拖延後,據透露,Min Hee-jin已要求HYBE將其持有的ADOR 18%所有權的看跌期權從13倍增加到30倍。雖然HYBE最初提出了1000億韓元,但閔熙珍堅持要求更高的金額,約300億韓元,認為這準確地反映了新人才生產的價值。

min hee jin

作為請求,閔熙珍向HYBE請求獨立行使NewJeans專屬合約的權力。在娛樂產業,藝人被視為公司的財產,執行長或特定高階主管不可能單獨持有和執行獨家合約。終止藝人專屬合約的決定應由董事會決定。

儘管敏熙珍之前聲稱自己的目的不是金錢,但她現在面臨著與這一說法相矛盾的多項指控。其中包括據稱她向尚未出道的男團索取大筆資金,以及要求終止 NewJeans 專屬合約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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