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李升基的和解證明:揭開20年前的矛盾

19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20庭舉行了確認Hook娛樂公司對李升基提起的債務訴訟不存在的第五次聽證會。雙方法律團隊代表均出席了聽證會。

法院澄清,有必要確認準備文件中提供的和解資訊的有效性。此外,它還強調了核實原始和解資訊的重要性,這是本訴訟的核心問題,以評估雙方的索賠。

李升基

李升基的律師反駁說:「根據客觀數據,胡克一方是唯一掌握必要資訊的一方。」律師也回應了胡克的主張,即特定日期之前的任何數據都超出了訴訟時效,因此沒有保留,解釋說:「他們沒有提供足夠的理由來說明他們未能保留資料。我們將使用我們擁有的基本數據提供支持我們論點的證據。

李升基的代表也辯稱,演唱會收入的結算處理不當。他們表示:「根據合約條款,演唱會收入和費用的分配應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然而,胡克未能提供其索賠金額的證明文件,也沒有正確分解所陳述的費用。

作為回應,胡克的代表辯稱音樂會和解是一個獨特的問題。法院認為,胡克似乎提供了8000萬韓元,但沒有分享任何利潤,這意味著李昇基的團隊應該詢問適當的資訊。

李升基

據李升基團隊稱,他們收到的和解文件是胡克欺騙的結果,是在分歧開始後由胡克負責會計的工作人員提供的。他們還聲稱胡克未能提交任何有關音樂版稅的文件。

2022年11月,李昇基向Hook提交了一份內容證明,表示自己在過去18年裡沒有收到任何音樂使用費。他要求清算未付的收入。 2022年12月,胡克向李昇基支付了54億韓元的未付和解費和延遲利息。但李升基拒絕接受付款,並決定將此事告上法庭。

據訴訟原告胡克稱,他們聲稱向李升基的廣告活動支付了超過必要金額的9億韓元,現在要求賠償。起初,胡克的要求是聲明不欠李升基任何錢,但後來他們修改了要求。另一方面,李升基辯稱,Hook其實還欠他30億韓元。

在第二次聽證會上,李升基在場並親自宣讀了一份請願書,透露了他近二十年來因音樂版稅得不到適當補償而感到的痛苦。他還提到了 Hook 執行長權振英 (Kwon Jin-young) 的傷人言論,並強調他決心防止未來類似的不公正現象發生在其他藝人身上。

胡克承認沒有遵守2014年制定的《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該法要求每位藝術家都有單獨的會計記錄。法院要求Hook將2004年以來與李升基有關的所有和解數據透過USB提供給李升基的代表和法院。

李升基方面在聽證會結束時,以持續20年的爭端為由,敦促盡快解決。法院強調了和解文件原件的必要性,並表示李升基一方必須提供證據支持他們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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